我市首例公益诉讼案连平开审
2018-06-11 来源:河源日报05版(连平新闻)
本报讯 近日,连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该案3名被告人在不具备《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连平县陂头镇蒲田村竹头下河牌墩山进行非法采矿,造成环境资源破坏。经鉴定,非法开采破坏的稀土氧化物重达48.11吨,折算经济价值为524.39万元人民币,不仅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民事责任。
据悉,该案是最高法与最高检《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8年3月2日施行以来,河源市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的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