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院:执行路上不停步
攻坚克难正当时
来源:2019-11-11
河源日报03版 (综合新闻)
本报讯 日前,和平法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第二阶段专项执行行动,对7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另有2名被执行人因惧怕拘留最终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黄某娟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因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与他人相撞致人死亡,被判赔偿原告亲属32万余元。判决书下发后,黄某娟及其家属拒不认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执行干警驱车前往下车镇黄某娟住处,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措施。强制执行过程中,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家属,几次三番对执行干警进行辱骂,甚至做出冲击、恐吓等危险举动。见此情形,执行干警一边控制住被执行人家属,一边快速押解黄某娟上车返回法院。在法院调解室,黄某娟仍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绝执行,等待她的将是罚款和15日的拘留。
被执行人陈某永欠申请人黄某英借款本金及利息10万元,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协议,陈某永每隔两月归还2万元直至还清,但协议生效后数月,陈某永却未如约履行协议,黄某英遂申请强制执行。
因陈某永外出,执行干警未能将其拘回,但陈某永从邻居口中得知自己被强制执行,因惧怕在邻居间公开“亮丑”,陈某永主动联系执行干警,约定时间前来法院请求再次组织协商。最终,陈某永支付了2万元执行款,并承诺余款会继续履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不停步、攻坚正当时。接下来,和平法院将继续以“南粤执行风暴”专项行动为契机,用足用活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攻坚执行和执行不能的宣传,进一步营造惩罚、教育、强制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司法权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