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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校园守护机制 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 2020-06-05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立校园守护机制 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市中院一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建议

来源:2020-06-04 河源日报03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张镇衡 陈碧霞 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彰2019年度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市中院《关于建立健全青少年健康成长校园守护机制的司法建议》(下称《建议》)位列其中。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法院在审理一批涉黑恶案件中,发现黑恶犯罪向青少年渗透的趋势,黑恶犯罪呈低龄化特征。市中院详细分析了这批案件中被告人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其中20周岁以下青少年占比约29.3%、初中文化占比约72%

  为防止黑恶势力向青少年蔓延,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市中院于2019419日向市教育局提交《关于建立健全青少年健康成长校园守护机制的司法建议》。

  《建议》指出,案件低龄化原因有被告人法治意识淡薄、工作技能缺失、监管不够有力等因素,为此需要开展校园排查行动,对“长期互相纠集在校园附近(如小卖部等) “被投诉经常欺凌他人” “长期逗留网吧、酒吧”等明显不符合学生角色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及时发现,教育和挽救孩子;对屡教不改、对其他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要及时追究责任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建议》提出,建设法制教育基地,完善并用好“法制副校长”普法机制。在全市各校园挂牌成立“法制教育基地”,并邀请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等部门挂点基地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普法讲座、法律课堂,发放普法知识宣传册,强化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运用。探索义务教育与技术教育衔接机制。联合人社等职能部门优化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对结束义务教育且无法上高中的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的选择,为其进入社会提供基础性技能储备。

  据了解,市教育局结合市中院司法建议,着重抓好健全共治共护机制,全面织牢校园安全网络、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建设法治校园、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培养更多优秀技术人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六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