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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法院严惩毒品犯罪 3年共审结涉毒案件919件

时间: 2020-06-29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源法院严惩毒品犯罪

3年共审结涉毒案件919


来源:2020-06-29  河源日报03(社会民生)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日前,市中院发布一起制造毒品氯胺酮849.6千克的特大制毒案例。据悉,自2017年实施全民禁毒工程以来,全市法院严惩毒品犯罪,共审结涉毒案件9191156人,其中判处168名被告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环境。

  20169月中旬,被告人李某平开始物色合伙人共同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牟取暴利。李某平通过陈某友认识陈某才,李某平与陈某才商量后约定:双方合伙制造毒品“K粉”,由李某平负责提供制毒原料盐酸羟亚胺(俗称“料头”)和资金,制毒场地费及其他制毒一切事项由陈某才负责。不久,陈某友介绍古某彪给陈某才认识,经古某彪介绍李某兴提供场地给陈某才制毒。

  20161126日,陈某才等人确定将制毒场所定在地名为猎石凹的地方。随后,杨某光组织人员将制毒工具全部搬到猎石凹。1129日下午,李某平安排李某作为制毒现场的监工与陈某才等人一起到东源县制毒。20161129日晚,陈某才组织制毒人员按其分工和指挥下开始制作毒品“K粉”。同年122日凌晨,公安机关将该制毒窝点捣毁并在河源、惠州两地分别抓获陈某才、李某平等11名被告人,现场查获固体氯胺酮总净重849.6千克。次日,公安机关分别在东源县锡场镇和半江镇抓获曾某生、李某等8名被告人。另查,20159月,被告人陈某才、陈某定、钟某文在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制造毒品氯胺酮483.37千克。

  市中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平、陈某才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兴、曾某生、陈某灵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7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某平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并将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李某平、陈某才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