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所交“友”
出来后“交易”
时间: 2015年5月20日 来源: 广州日报 A8版
广州日报河源讯 彭某安竟在戒毒所里告知“毒友”其有毒品出售,出所后“毒友”成其毒品买家。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源城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彭某安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彭某安与芮某某在三水戒毒所相识,并曾对芮某某说有毒品卖。后来,在河源市源城区一酒店,芮某某吸食了彭某安带来的毒品被抓。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彭某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处罚金1万元。彭某安不服提出上诉,昨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