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有钱分 结果被抢钱
法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勿见利生贪念
2015年6月24日
来源:河源日报3版(社会民生)
本报讯 掉包分钱陷阱屡见不鲜,但仍有人起贪念而“中招”。日前,源城区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可以一窥犯罪分子“掉钱分钱”的手段。
布陷阱,抢被害人自证“清白钱”
2014年5月14日,被告人谭某、李某伙同杨某(在逃)分别驾驶摩托车沿路物色“猎物”,见被害人小曾在等车,谭某便故意在路过时掉下了“一沓钱”(用一张真百元人民币包裹着一沓冥币)。李某上前捡“钱”,还与小曾搭讪说见者有份,建议把钱分了。小曾一时心动,便随李某来到偏僻小巷准分备“钱”。“失主”谭某出现,一口咬定小曾捡了“钱”,要求检查小曾的财物。小曾为示清白,把随身带的4700元拿出,随即被谭某等抢走。
设圈套,套取被害人存款密码
2014年5月19日,被害人雷女士也落入了“抢钱圈套”。当日,见雷女士在路边等车,被告人黎某、李某林伙同四人依计上演“掉钱分钱”情景。把雷女士“拉”到偏僻处,“失主”杨某等要求查看财物,坚称雷女士已把钱存到银行,以打电话查实为由骗取到存折密码后,“捡包人”黎某抢走存折及300元现金,而“失主”杨某则抢走了手机。事后,雷女士发现存款1万多元被取走。同年5月20日,被告人李某林一伙故技重施,抢走被害人陈老伯手机和5000元现金,并取走存款6000多元。
不贪便宜,远离犯罪陷阱
谭某、李某、黎某、李某林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至3000元不等。
办案法官表示,类似骗局主要利用被害人贪图便宜心理实施犯罪。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不要存有“天上掉馅饼”幻想,更不要把现金、手机、存款等财物和个人信息交给陌生人。如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