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
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5-06-29 来源:河源晚报A5版(社会)
本报讯 紫金一男子在明知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拒不归还欠款,虽然案发后亲友代其偿清了全部透支本息,但最终还是受到法律制裁。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被告人黄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紫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于2008年8月2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分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后在明知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使用上述信用卡提取现金或消费,至2013年1月9日止共透支本金人民币19808.94元,利息及滞纳金共8471.4元。被告人黄某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拒不归还欠款。案发后,被告人黄某的亲友代其偿清全部透支本息。
紫金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