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货店主违规售药被判7个月
2015-07-28 来源:河源日报07版(社会民生)

本报讯 紫金县城某港货店公开销售违法违规药品,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2014年5月以来,陈某在其经营的紫金县城某港货商店,公开销售“法国双飞人药水”、“黄道益活络油”、“马百良万应保婴丹”等22种未经批准进口、检验的药品,从中牟利。
2014年8月26日,紫金县公安局民警、紫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违法违规药品一批。经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被告人陈某在其店内公开销售的“法国双飞人药水”、“黄道益活络油”、“马百良万应保婴丹”等22种药品属于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日前,紫金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陈某正处于哺乳期,并结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