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解冻中华民族资产”为诱饵
河源六旬老汉诈骗多人60余万入狱14年半
2015-10-09 来源:南方法治报08版 (法庭)

本报讯 曾因诈骗罪获刑的赖某良,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以“解冻中华民族资产”(即寻找民国时期国民政府遗留的大量财富)为诱饵,多年持续骗取他人钱财60余万元。近日,河源市和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被告人赖某良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本案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629270元,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追缴。
案情回顾
荒谬谎言骗人钱财十余年
1986年5月起,赖某良对他人谎称国民党在大陆战败逃离时,在全国36座山上遗留下大量财宝,每座山上都有“民族资产”,只需找到掌宝人洽谈,将“民族资产”到北京“中华民族资产解冻”的总部即“大业总部”备案并上缴国家,资产公开后根据国家规定,河源市和平县将可按照贡献获得3000万元的奖励,由参与人员论功行赏。和平县的黄某相等人曾跟随赖某良前往四川、广西和北京了解情况,但觉得此事并不真实所以均未予理睬。
1997年,赖某良为获得黄某相、巫某桂等人的信任,谎称已经找到一位“掌宝人”。此次黄某相、巫某桂等人却信以为真,并于2002年前后开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不定期汇款给赖某良作支持“中华民族资产解冻”事业的“活动经费”。
2013年12月,赖某良又谎称中山纪念堂要设立分堂,只需拿钱给他去“活动”,分堂便可设立在和平县。黄某相、巫某桂等10余人对此事同样深信不疑,并在2002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向赖某良汇款220笔合计人民币629270元。
2014年9月26日,河源市和平县公安机关将赖某良抓获归案。但赖某良早已将骗得的钱财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
被告人心智正常却好逸恶劳
和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良心智正常、身体健康,却好逸恶劳、贪图不劳而获之财,一次得手后屡犯、再犯,诈骗他人长达十余年,骗取金钱数额达60余万元,并将骗得的钱财挥霍一空,对社会危害极大,社会影响恶劣。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赖某良现年62岁,不属于法定从轻或减轻群体。其曾于1989年12月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根据被告人赖某良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态度以及悔罪表现,结合被告人的诈骗数额,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赖某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本案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629270元,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追缴。
法官提醒
本案刑事判决已生效,诈骗犯罪分子将要面临漫长的铁窗生涯,但多名被害人的损失却已无法挽回,境况令人心酸。在各种利益面前,老百姓如若怀着侥幸心理,总梦想着不通过辛勤劳动就会有天大的财运降临到自己头上,便会给骗子以可乘之机。天上不会掉馅饼,在高额利润和诱惑面前,每个人都要保持清醒理智的思维,勿被花言巧语冲昏头脑,被名和利迷住双眼,否则终会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