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于人在自己车内安装伪基站并发送涉赌短信,从中获利2920元,该男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警方抓获。日前,源城区法院审结该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案件,被告人周某在11天内发送赌博信息76万余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5年10月,被告人周某在网上结识了自称“金”的陌生人(在逃)。“金”向周某提供了一条“发财途径”,即利用设备向不特定人员发送信息,从中获取报酬。周某在未明“金”身份的情况下,便同意在自己的车内安装伪基站设备,按“金”的要求向社会上不特定手机号码发送涉赌短信。从2015年10月13日起,周某驾驶装备有“伪基站”的汽车,在市区各繁华路段“打游击”,当日便将每日“工作成果”,以截图的方式向“金”汇报,第二日,“金”便将工作报酬汇入周某的银行账号上。
经过公安人员侦查锁定,2015年10月23日,在市区某商业城路段抓获正在使用设备发送信息的周某,现场缴获作案车一辆,发送信息设备一套。据查,2015年10月13日至23日,周某先后8次发送有关澳门赌博信息766047条,非法获利2920元,被抓获当日仍发送信息70805条。
源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在未取得电信设备许可和无线电发射型号核准的情况下,向不特定的手机用户发送涉赌信息,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鉴于被告人周某的犯罪行为危害性较小,是受雇于他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被告人为初犯、偶犯,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伪基站”是当前一种实施电信诈骗手段的高科技仪器,主要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成,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强行给用户推送“伪基站”设备自行定制的垃圾短信、诈骗短信、广告推销等信息。本案中,周某在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及无线电发射型号核准的情况下,使用“伪基站”设备,选择人员密集地区非法占用频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影响手机用户正常使用。此种行为属于截断通信线路,破坏了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如收到垃圾短信,应加以警惕,莫轻易相信,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