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叮……”,微信提示声响起,东源县法院执行人员近日收到一笔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款。至此,该执行案得以圆满执结。
2014年3月,东源县曾田镇人叶某在经营木门厂过程中与赵某发生债务纠纷,后双方协商将叶某公司的欠款1.2万元转由叶某个人承担,不料叶某并没有按时还款,于是赵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叶某仍拒不履行,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
2016年7月,东源县法院执行局受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叶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冻结其所有银行账户。但因叶某恶意逃避执行,执行通知书送达后如石沉大海,经查,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其人也不知所踪无法联络。执行法官曾先后两次远赴惠州到叶某经营的门店寻找其下落,但叶某与执行法官玩“躲猫猫”,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今年4月,在执行案件专项会诊工作中,对叶某一案采取易人执行措施。新接手该案的执行员多方打听叶某的下落,从叶某朋友口中得到了叶某的新手机号码,但电话另一端的叶某态度恶劣,百般推脱,坚决不肯到法院协商处理。
今年5月26日,执行人员得知叶某回乡办事,立即前往劝说其履行义务。劝说无果后,执行人员当机立断,决定对叶某实施司法拘留。岂料叶某还是拒不配合,在反抗过程中导致法警手指受伤。但法警不顾伤情,与执行人员合力将叶某带上了警车。在车上,叶某看到锃亮的手铐后,一下子就泄了气,连连道歉,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主动联系朋友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执行款交到法院。法院也据此提前解除了对叶某的司法拘留,并免除了对叶某抗拒执法的处罚。
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