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茂名日报
近日,全市法院巡回审判工作现场会在高州法院大坡镇巡回审判点召开。会议总结和推广了高州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推进全市法院巡回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2016年底以来,高州法院针对辖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山区交通不便的特点,在大坡、马贵等未设人民法庭的偏远山区镇创新设立五个固定巡回审判点,集中审理所在乡镇一审民商事案件,并使用巡回审判车深入乡间地头,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审案”,有效破解山区群众诉讼难问题。截至今年2月,该院累计开展巡回审判96场次,处理各类纠纷87件,调解撤诉率达82.75%,解决争议标的300多万元,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节约讼诉成本15万多元。
会议指出,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全市法院“案多人少”突出问题的有效路径。高州法院创新巡回审判工作做法,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为全市法院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新的积极探索。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充分利用好巡回审判车,不断丰富完善巡回审判形式,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要用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提升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强化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茂名日报记者 陈牧云 通讯员 梁良 杨彩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