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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法院启动执行联动为申请人撑腰

时间: 2018-01-16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官司打赢被告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连平法院启动执行联动为申请人撑腰

  ○本报讯 记者 周焕 通讯员 刘芷君 陈碧霞 别人在我买的地皮上施工,咋办?告他。官司打赢了,被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咋办?日前,连平县人民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和连平县公安局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派出干警60余人,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2010年,黄某甲、曾某甲、黄某乙、黄某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块位于连平县元善镇邓村工业大道西侧地段的土地。当年12月30日,连平县人民政府向四人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230平方米。次年9月2日,刘某在此地块上平整土地,黄某甲等人向刘某提出此地块的使用权属于他们,要求刘某停止施工。刘某认为该地块一直由其本人管理使用,仍继续施工。之后,黄某甲等四人向元善镇司法所、国土所、连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投诉,三部门派员到场制止刘某施工,但刘某不予理会,仍然继续施工,并搭建铁皮房。

  2015年9月21日,黄某甲等四人将刘某起诉至连平县人民法院,当年11月10日,连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拆除在四原告所有的土地上搭建的铁皮房,恢复土地原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连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并多次联系村干部,共同做被执行人刘某的思想及法律释明工作,还张贴了限期恢复原状的公告,但被执行人依然态度消极,一再拖延,拒绝执行法院判决。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连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对被申请人侵占的土地进行原状恢复,在执行干警的努力和其他部门人员的通力协助下,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被拆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