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348件(其中旧存1707件,新收19641件),办结19906件。新收案件全部办结,结收案比101.3%,超额完成全年审判任务,法官人均结案124.4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4313件(旧存240件,新收4073件),办结4172件,结收案比102.4%。审判质效持续向好,在省法院设定的衡量审判质效综合监控指标体系12项核心指标中,全市法院9项达标,其中6项为五年来最好水平。
【亮点一】
宽严相济 依法惩治违法犯罪
去年,全市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和贪腐犯罪,坚决依法严惩。
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62件,判处罪犯2315人,同比增长0.5%。其中,审结涉枪、涉爆案件318件322人,杀人、抢劫、放火案件67件118人,毒品案件428件566人,职务犯罪案件58件93人。对具有从宽情节的530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其中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19.7%。
【亮点二】
增进和谐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民商事审判中,我市法院树立平等保护、增进和谐、促进发展的理念,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全力改善我市营商环境和维护我市良好的生态人文环境。
全市法院去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648件,标的金额62.23亿元。其中,审结涉金融借贷、商品房买卖等案件3474件,知识产权案件119件,劳动、医疗、教育等民生案件947件。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保障567名职工、783户业主以及274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农村土地、农业经营等案件112件,调解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2582件,促进良好家风建设,维护乡村秩序,服务“三农”发展。
【亮点三】
化解争议 参与促进法治河源建设
全市法院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意见,去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390件,同比增长27%。
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将全市6个县区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在东源县人民法院审理,消除群众对行政案件“不敢告”“告不赢”的疑虑。推动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全市共有43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亮点四】
破解“执行难” 拉黑474名“老赖”
去年,我市法院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相关部门配合的执行联动机制,先后将474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司法拘留、罚款110人,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人,增强执行力和威慑力。全年执结各类案件4690件,标的金额16.27亿元,同比增长7.3%;执行标的到位率89.2%,同比提高37.4个百分点。
【亮点五】
健全诉讼服务体系 推进阳光司法
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电子送达系统,全市法院共发送法律文书2313份;推行网络司法拍卖207件,成交额3.8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100万元。加快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启用诉讼费网上缴费系统,连平县人民法院等开通微信公众号立案、缴费功能,方便群众诉讼。龙川县人民法院联合中国邮政探索送达外包服务,有效破解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
同时,全市法院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健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个公开平台建设,用好微博、微信、门户网站三个公开渠道,继续办好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认同。去年全市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法律文书5394份,生效案件上网率83.69%,处于全国中上水平。
【亮点六】
畅通救助渠道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去年,我市法院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与全省同步启用全新网上协同办案系统,全部减刑假释案件实行裁前、裁后公示。依法依规实施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378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共36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市、县区法律援助处驻法院工作站全部建立,依法为165名刑事被告人指派律师辩护,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亮点七】
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全市法院继续加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力度,坚持开展“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切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全市法院共派出16名业务骨干担任第一书记或扶贫干部,先后投入扶贫资金233.4万元,助推我市脱贫攻坚。
【亮点八】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全市法院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建立健全审判权责清单,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市法院组建49个新型审判团队,进入员额的院庭领导必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两级法院副庭长以上领导办案12780件,占全年结案总数的64.2%。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促进法官更加规范用权、公正办案。
【亮点九】
稳妥推进人财物改革
去年,我市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顺利完成,全市法院公开择优遴选员额法官160名,其中市法院41名、县区法院119名;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完成全市160名员额法官的等级确定和工资套改工作。积极配合省实施财物统管改革,全市法院经费保障水平较改革前提升30%。健全法官履职保障机制,落实防止干预办案“两个规定”,筹备成立河源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维护司法的正常秩序,保护法官的合法权益。
同时,统筹推进其他改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施网上申诉、视频接访和院领导预约接访制度,接待人民来访337人次。不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两级法院全部建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和平县法院与县消费者协会建立联调机制,紫金县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联合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庭审实质化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防范冤错案长效机制。
【亮点十】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去年,全市法院结合新时代要求,全面加强法院队伍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严把进人素质关,全市法院公开招录公务员36名。实施干警素能提升工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强化教育培训,受训范围覆盖全市法院,共874名干警受训。开展法官争当办案标兵、书记员技能竞赛和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活动,提高公正司法和做群众工作、驾驭风险等本领。
去年全市法院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全国优秀法官”罗婷芳、“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黄莉等一批先进典型;市中级人民法院获评“广东省文明单位”。
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联络各级人大代表300多人次,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当面听取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人大代表的议案、来信均已办结、复函。
本版组稿 记者 周焕 通讯员 袁国生 张镇衡 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