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司机“兼职”拉皮条获刑1年半
2014-11-13 来源:河源日报07版(综合新闻)
河源日报讯 一摩的司机不满足搭客收入,索性为卖淫女与嫖客牵线搭桥,并从嫖资中抽取佣金。日前,源城区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张某平时以摩托车搭客为生,从事搭客行当已有9年,在搭客过程中认识一些失足妇女。因搭客收入不足以满足日常开销,张某便打起了拉皮条渔利的主意。张某向经常搭乘其摩托的失足妇女表示,可以为她们介绍嫖客,但要求按嫖资多少收取佣金。随后,双方一拍即合。
按此方式,张某先后笼络到9名失足妇女。从2013年8月始,张某通过小印刷厂印制了一些“美女招嫖卡”,并印上自己的联系电话,在市区各宾馆、酒店派发。每当有住宿的住客想要嫖娼时打电话联系张某,张某再联系卖淫女,安排她们到约定地点从事卖淫活动,事后从嫖资中抽取20元—80元不等的介绍费。
今年3月27日,张某在某宾馆派发招嫖卡片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从其身上缴获招嫖卡片500多张。经查明,张某通过介绍卖淫,先后牟利5000元。
源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