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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阻碍民警查赌窝 紫金一男子妨害公务获刑9个月

时间: 2014-11-18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11-17 来源:河源晚报A4版(社会新闻)

 

本报讯 男子在明知公安民警查处赌博场所、抓捕涉赌人员时,以暴力手段进行阻拦,触犯法律构成妨害公务罪。近日,该男子杨某强被紫金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据了解,2013 2 17 日,紫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杨某锋、吕某亮等8 名民警前往紫城镇附城简头村,查处赌博场所时,当场抓获3 名涉赌人员。当公安民警将3 名涉赌人员带离现场时,遭到被告人杨某强及杨某林(另案处理)等人谩骂、殴打,杨某强等人阻拦警车离开现场,造成现场秩序混乱,继而引发多名村民对执行公务的公安民警围堵,造成民警杨某锋、吕某亮受伤,杨某锋的衣服被撕烂,并致使被迫放走抓获的3 名涉赌人员,公安民警才得以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民警杨某锋左锁骨区及左手,民警吕某亮左前臂及左小腿,均被钝力所致皮肤软组织擦伤,未达重、轻伤。2014 3 14 日,被告人杨某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紫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强以暴力等手段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并打伤两名公安民警,致使公安机关执行抓捕的紧急任务无法完成,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法官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明知公安民警查处赌博场所、抓捕涉赌人员或依法执行其他公务时,以暴力手段进行阻拦,此种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妨害公务罪,需承担法律责任,广大公民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