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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古竹法庭:能动司法促审判

时间: 2014-11-20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11-20   来源:河源日报05版(综合新闻)

 

本报讯  日前,紫金县古竹法庭的法官在回访一起案件时,得知被告准备放鞭炮庆祝,马上进行劝阻:官司赢了没必要去激化矛盾,而应想办法消除彼此隔阂,才有利于邻里和睦相处。

案结事了减少矛盾纠纷

紫金县义容镇的邝某、罗某到古竹法庭起诉被告黄某,要求黄某归还位于岗子头的3间瓦房,并称这房子是1995年时,见黄某夫妇生活困难,借给他们居住的。黄某则认为,邝某是自己的岳母,罗某是内弟,涉案土地系岳父赠送,且罗某有签名,为了表示感谢,他还先后3次共支付4.4万元给原告,已合法获得房屋使用权。

法官经审理后认为,赠送合约有多方签名,并有当地村委会盖章,是双方家庭真实的意思表达,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原告也收取了被告的补偿费用,便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判决后,日前,古竹法庭庭长邓初源到原告家中进一步释疑,了解他们的心理。随后,邓初源又到被告家中,得知黄某准备放鞭炮庆祝时,当场进行了劝阻,以免再次激化矛盾。

古竹法庭能动司法促审判,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在办理一起借款案件时,被告钟某拒绝到庭,而原告叶某夫妇又是从东莞赶过来的。法官便带着叶某夫妇赶往新坑水库附近钟某的家,进水库的路很难走,有一段路只能步行,到了钟某家后,法官对他讲明了法律,钟某当场制订了还款计划书。返回途中,叶某由衷表示,山区的法官认真负责,让人服气。

参与当地维稳调解纠纷

古竹镇党委委员曾子华分管维稳工作,他说,古竹法庭在维稳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当事人更容易接受。8月份时,一工人意外身亡,家属情绪很激动,法官向他们讲了赔偿相关的法律条文后,家属没有一味坚持索要的价格,此纠纷从而得以顺利调解。

四维村党支部书记罗平康是人民陪审员,他觉得古竹法庭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认真负责,做到了司法为民。有时为了一起案件,法官先后几次到村里走访调查,核查相关证据,而案件最终的判决也是让双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