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魏秀燕 陈碧霞 日前,东源县法院与辖区内8个村委会完成了首批联动联调共建协议的签订,构建起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联动调解新机制,努力为乡村振兴发展创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今年4月,灯塔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宋某和被告朱某育有一儿,因两人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宋某以外出打工为由离开丈夫和儿子,分居长达7年。直到宋某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儿子,这才发现朱某早已搬离原住址。
案件承办法官找到了朱某原住址所在的涧头镇长新村委会,希望帮忙找到朱某并协助做好调解工作。村委会干部几经辗转得知朱某新住址后帮助送达了诉讼文书。朱某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在寻找妻子,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由原告抚养孩子。村委会干部寓情于理帮忙劝说,宋某已出走多年且去意已决,不如好聚好散,同时考虑到朱某已抚养孩子多年和双方经济情况,建议朱某要求抚养权的同时放弃抚养费。由于村委会干部的前期调解,原告与被告很快达成了庭前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孩子由被告朱某自行抚养。
除了以上案例中的协助审判前期工作,共建协议中还列明村委会选派调解员驻庭调解、协助诉调对接、引导群众理性维权等任务。法庭也将承担指导人民调解、建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推荐特邀调解员、提供典型案例指引等职责。
接下来,东源县法院将以村委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室为诉源治理新阵地,建立健全纠纷分流引导、诉前联合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审查、稳控联动协助、普法宣传互助、定期研判交流七项配套机制,推进法院与村委会联动联调共建全覆盖,形成以法院为总领、以调解为抓手、以地方党委为纽带、以基层村委为基点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