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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暴力阻碍民警执法被判刑9个月

时间: 2014-11-25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11-25 来源:河源日报03版(社会新闻)

 

河源日报讯 一男子在民警查处赌博场所、抓捕涉赌人员时,以暴力手段进行阻拦,致使3名涉赌人员趁乱逃离。日前,这名男子被紫金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13年2月17,紫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杨某锋、吕某亮等8
名民警前往紫城镇附城简头村查处一赌博场所,当场抓获3名涉赌人员。当公安民警将3名涉赌人员带离现场时,遭到被告人杨某强及杨某林(另案处理)等人谩骂、殴打,被告人杨某强等人阻拦警车离开现场,造成现场秩序混乱,继而引发多名村民对执行公务的公安民警围堵,民警杨某锋、吕某亮受伤,杨某锋的衣服被撕烂,3名涉赌人员趁现场混乱逃走。经法医鉴定,民警杨某锋左锁骨区及左手、民警吕某亮左前臂及左小腿,均被钝力所致皮肤软组织挫擦伤。
   
今年314日,被告人杨某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紫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强以暴力等手段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并打伤两名公安民警,致使公安机关执行抓捕的紧急任务无法完成,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办案法官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