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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法院开展冬季执行清案集中行动 一日攻克三件"骨头案”

时间: 2014-12-03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12-3 来源:河源日报03版(社会民生)

 

河源日报讯 日前,和平县法院集结执行力量开展冬季执行清案集中行动,在一天内攻克3件“骨头案”,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难,通俗地说可以概括为4句话,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被申请执行人周某因融资租赁合同断供,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周某故意破坏安装在挖掘机上的GPS定位装置,并多次藏匿挖掘机,导致法院无法实际控制该案执行标的物挖掘机。
   
为顺利执结该案,和平县法院委托申请执行人协助查找挖掘机的线索。申请执行人找到挖掘机后,在被执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重新安装GPS定位装置,定位挖掘机所在地。1114,发现该挖掘机正在某工地作业后,和平县法院立即集结50多名干警组成的强制执行队伍赶赴该工地,经核实无误后,依法对该挖掘机进行强制扣押,有效地控制了被执行财产。
   
随后,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地赶往彭寨镇梅连村委会梅花村相邻权纠纷执行现场,对被申请执行人陈某甲、陈某乙的一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该房屋位于被申请执行人陈某甲、陈某乙的主屋旁,房屋为一层毛坯房,尚未完工,无人居住。该案件曾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执行时间较长。由于被申请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态度蛮横,对抗情绪大,虽然法院干警对其做了大量的法律教育工作,但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陈某甲抗拒执行,一再冲击执行警戒线,经反复耐心教育无效后,法院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保障了拆除房屋的执行行动顺利完结。
    
当日下午2时许,和平县法院执行局得知一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的被申请执行人黄某有可能逃跑、规避执行,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追赶,在和平县电信局门口路段将黄某乘坐的车辆截住,但黄某已半路下车。执行干警遂与司机即黄某的雇主沟通,告知案情,并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要求其协助将黄某找到。经过努力,黄某的雇主答应配合劝说。黄某随后来到和平县法院,但态度蛮横,表示拒不履行判决。为防止黄某再次规避执行,和平县法院果断决定对黄某予以拘留15日,并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