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一名年近六旬的男子因犯玩忽职守罪获刑
2014-12-26 来源:南方法治报06版(综合新闻)
本报讯 12月19日,河源市连平县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对年近六旬的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公开宣判此案时,该县各镇护林队的10余名护林员应邀参加旁听接受法律教育。
吴某是连平县隆街镇政府聘任的专职护林员,主要履行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职责。他却觉得工资太低,还找了一份学校保安的工作来弥补,而把专职的护林工作视为兼职,导致其管辖的沙心村狗升坑山场合下峯食水坑山场于2013年10月中旬至同年底期间,被盗伐林木总蓄积量达478立方米,损失约9万元。
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按照规定巡护山林,造成了国家森林资源的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宣布上述判决。吴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在法庭旁听的护林员们也深受触动,表示这次公开宣判敲响了警钟,今后一定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加强林场巡查。
据悉,连平县山地面积320.98万亩,占总面积的90.47%,山林资源十分丰富,是“广东省生态县”,但这也导致涉林犯罪案件易发多发。2014年,该法院已共办理各类涉林犯罪案件13件,判刑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