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11月1日 16:52 星期日 农历九月廿三 法院微博|联系方式|设为首页

吸毒不悔改 贩毒二进宫

时间: 2015-07-02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吸毒不悔改

贩毒二进宫

 

2015-07-02 来源:河源日报07版(社会民生)

 

本报讯 瘾君子周×因贩卖毒品获罪,出狱后仍不思悔改,为筹措毒资、重操旧业,日前,他再次站在法庭受审。
    “80
后”的周×,自2012年染上了毒品后,便干起了以贩养吸的勾当。2013年3月,因犯贩卖毒品罪周×被源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刑满释放后,周×并没有走上正道,于2014年9月起,开始利用手机联系吸毒人员进行贩卖毒品。在当年11月11日至16日期间,周×先后6次分别向吸毒人员谢×、欧×、高×出售“冰毒”,累计得款500元。11月17日,周×被公安人员抓获,现场缴获疑似毒品两小包。经鉴定,两包物品重1.16克,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日前,源城区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周×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