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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日报:紫金58“老赖”被曝光

时间: 2014-11-14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紫金58“老赖”被曝光

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 

2013113   河源日报第3版(社会民生)头条

    ○本报讯  日前,紫金县法院对58个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信贷等失信惩戒措施。

    执行难一直是老大难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日前,紫金县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未履行标的额等信息和照片等列入名单库,并在紫金县电视台、紫金县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zjfy.gov.cn/)予以公布。

    据了解,被公布的被执行人在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限制其以下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一旦被发现有以上行为,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除名。

    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邓添锋表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对被执行人和后续执行案件形成舆论和心理压力,可以起到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的作用。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公布于众,让那些失信者的生产、生活处处受限,真正感受到不信不立、不诚不行,也有利于推动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

    为提高“老赖”失信成本和加大信用惩戒,紫金县法院还将尽快同步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通报,并把纳入名单库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被执行人,向有关主管机关和其所在单位通报,让“老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年终考核、职务晋级等方面受到限制,树立法律权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和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