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霸占流浪汉“地盘”被砸死
法院:流浪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5-12-02 来源:河源晚报A5版(社会)
本报讯 流浪汉“居住”桥底多年,一天醉汉霸占了他的“地盘”并拿刀威胁他离开桥底,流浪汉则趁醉汉熟睡后用石头砸向他的头部,致其死亡。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宗发生在连平县忠信镇的凶杀案,被告人赖某才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0月26日凌晨,流浪人员赖某才(男,41岁,和平县人,小学文化)回到连平县忠信镇江夏桥底睡觉。凌晨3时许,醉汉庄某甲来到桥底翻查赖某才的身份证,并将赖某才的物品扔向河里,拿刀威胁赖某才离开江夏桥底,被庄某甲这么一闹,赖某才心中烧起熊熊怒火,趁庄某甲熟睡后,赖某才随手在地面上捡起一块石头砸向庄某甲的头部,致庄某甲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后赖某才逃离作案现场。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成功将赖某才抓获归案。经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赖某才患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评定其上述行为应负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才因小事用石块砸击他人头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被害人对引发本案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被告人是负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赖某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