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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女友分手 男子打人砸店 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半

时间: 2015-12-18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满女友分手 男子打人砸店

犯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半

 

2015-12-18 来源:河源日报03版、头版导读(社会民生)

 

河源日报讯  一男子因不满女友的分手要求而对女友进行殴打,还将其店门锁上、泼红漆,甚至打砸店内物品。最终,该男子被紫金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紫金县男子黄×胜与女友张某分手后,为泄愤报复,多次对其进行辱骂、殴打。512日晚,黄×胜窜至张某的影印制作中心店门口,用红油漆泼店门。51916时许,黄×胜窜到张某影印门店,无故对张某进行殴打,并打砸店内传真机等物品。52713时许,黄×胜在紫金县机电厂门口看见张某驾驶摩托车经过,突然将其连人带车推倒在地,致其受伤。63日、4日中午,黄×胜连续两天窜到张某影印门店,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链将店门锁住不让其经营。
    经鉴定,张某被损坏的店门修复价格为400元、传真机修复价格为550元;519日和527日两次受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日前,紫金县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