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河源市龙川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送达了一份有关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今年3月1日生效实施后,河源市法院系统受理的首个家暴案例,也是河源市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了解,崔某与叶某经人介绍于1998年认识相恋,2001年2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崔某发现叶某脾气暴躁,还多次殴打她。她每次都向所在地派出所报警,但叶某依然我行我素。崔某因不堪丈夫多年来长期家暴,遂起诉到龙川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作出禁止其丈夫叶某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威胁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