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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延长报名时间及调整笔试时间的公告

时间: 2021-10-08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属非编人员),其中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4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因工作需要,将报名时间延至2021年10月11日,笔试时间由2021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调整为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其它事项不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4名)

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接待来访当事人并进行释法答疑;

2.指导当事人举证,协助法官组织当事人诉讼证据交换;

3.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工作;

4.协助法官调查取证;

5.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财产、证据保全及司法鉴定和评估工作相关事宜;

6.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等参考资料;

7.制作合议庭评议笔录,协助法官草拟法律文书;

8.协助法官开展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能力;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7)须具备全日制法学类(B0301)专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含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具体专业名称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2.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计算机速录能力;

(6) 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3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7)须具备全日制法学类(B0301)专业本科或全日制法律实务类(C0301)专业大专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具体专业名称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河源市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上级主管机关及河源市政府有关文件确定薪酬及保障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益民街1号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3.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双面彩色打印,电子版按照“报考职位+姓名”可提前发送至邮箱:hyzyzzc@126.com),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上述复印件须现场核对原件)

(二)资格审查: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考试人选。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将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公告(同时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40%、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占30%、面试占3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3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考卷按照不同职位分类命制,其中法官助理注重综合素质、法律知识、写作能力考核,书记员注重综合素质、法律基本知识考核。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笔试试题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

3)成绩公布:笔试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考试成绩,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的考生名单(如各类招聘职位人数分别达不到规定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

2.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分看打和听打)、面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总成绩。三项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有空缺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按1:3比例对笔试成绩排前列且及格者再进行递补,组织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由我院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德才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我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拟聘用的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我院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 )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人员报名及考生考试时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提供“粤康码”,以及14天内无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个人行动轨迹证明。我院将结合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对招聘工作进行适时调整,请留意相关公告,并给予理解、支持与配合。

(六)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2-3827039)。

     附件: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