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依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拟对有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等行为的欧敏欢等185名被执行人予以拘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相关规定及“河源法院执行风暴2025”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全市各法院执行案件情况,现对欧敏欢等185名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正告各被执行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或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强制实施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请广大群众积极向执行法院提供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法院对提供者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全市两级法院执行举报电话: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0762-3827119
源城区人民法院:0762-3138097
龙川县人民法院:0762-6660138
东源县人民法院:0762-8330255
紫金县人民法院:0762-7689879
和平县人民法院:0762-5669863
连平县人民法院:0762-4332769
特此公告
附: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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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