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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民警行骗被判有期徒刑3年

时间: 2020-05-18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男子冒充民警行骗被判有期徒刑3

来源:2020-5—15  河源日报06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连平男子周某冒充民警以帮助被害人调查老公出轨证据为由,诱骗被害人通过微信、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汇款。日前,连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87月,周某添加阿丽(化名)为微信好友后,自称是公安缉毒民警,在聊天时提出可以帮阿丽调查其丈夫出轨的证据,但帮忙调查需要10多万元费用。2018813日至20193月期间,阿丽陆续通过微信、银行转账方式将共计124240元转给周某作为调查费用,周某编造了“调查记录”交给阿丽。20195月后,周某将阿丽微信拉黑并拒接阿丽的电话。

  连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424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辩护人认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提醒,如果有人打来电话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不要轻信,可以拨打或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核实。对方以微信的方式发来警察证件照片,也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询问。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