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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立案 服务温暖人心

时间: 2015-04-07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4-7 来源:河源晚报A6版(社会)

 

本报讯 近日,和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应行动不便当事人的电话请求,派法官驱车到当事人朱某沅所居住的合水镇合水村为其办理立案手续,赢得了农村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日,和平县法院立案庭的电话铃响了,工作人员拿起话筒一听,一位群众急切地说:“你是和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吗?我因交通事故致残,行动不便,又想立案,你们能否派人到我家住的地方来立案?”群众的话中带着无奈和不安。工作人员听后连忙对他说,你行动不便,我们可以到你那里去立案,请放心。于是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他的名字、住址以及联系电话。同时答应他,“我们会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到你的住处立案。” 电话那边,这位群众似乎半信半疑。

和平县法院副院长曾铭才了解这一情况后,十分重视,要求立案庭开设绿色通道,主动上门立案,以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331上午,和平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早早来到合水镇合水村找到当事人朱某沅,详细询问了朱某沅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及家庭经济情况,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不到半个小时,工作人员就为朱某沅办理好立案手续。看到工作人员立好案起身要走时,朱某沅十分感激,激动地说:“我真的没有想到法院接到电话后能够派人跑那么远来找我,没有想到法院会这么快就帮我立好案。法院真正是急当事人所急,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我要为和平县法院和法官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