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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立案

时间: 2015-04-08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立案


 201548河源日报02版(综合新闻) 

    


    

    河源日报讯 日前,和平县法院立案庭应行动不便当事人的电话请求,派法官驱车到当事人朱某沅所居住的合水镇合水村为其办理立案手续,赢得了当事人好评。

日前,和平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接到一群众电话,得知合水镇合水村人朱某沅因交通事故致残,行动不便,又想立案,希望法院提供方便,派人到他家去立案。工作人员听后连忙对朱某沅说:“你行动不便,我们可以到你那里去立案,请放心。”工作人员随后仔细询问了他的名字、住址以及联系电话,并答应他尽快安排到他的住处立案。

和平县法院要求立案庭开设绿色通道,主动上门立案,以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331日上午,和平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早早来到合水镇合水村找到当事人朱某沅,详细询问了朱某沅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及家庭经济现状,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不到半个小时,工作人员就为朱某沅办理好立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