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少年闯民宅砸财物
时间: 2015-05-23 来源:
广州日报A7版
河源和平县5名被告家长疏于管教须赔偿损失
广州日报河源讯 河源市和平县在校学生王某乙、王某丙、叶某、李某4人在王某甲的带领下曾4次撬门进入他人家中恶意破坏,导致屋主家具电器等遭到破坏,多件贵重物品丢失,损失严重。和平县人民法院昨日依法审结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5名未成年被告的家长对原告屋主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据法院审理查明,5名被告人因缺乏管教,曾多次撬门进入他人家中用铁锤砸坏电器、橱柜、酒缸等物,并将屋主家中的多件物品洒落满地,拿走多件学习用品和一辆玩具车。屋主遂将王某甲等5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经济损失。
和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判决5名被告的监护人应赔偿财物损失6000元、清洁费300元,共计6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