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不归案还逃跑
贩毒男两年后被捕获刑九年
2015年6月20日 来源:河源日报2版(综合新闻)
本报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紫金县一贩卖毒品男子在取保候审期满后未主动归案并逃跑,两年后再次被抓获。
2012年2月28日,公安民警在邓某东家中抓获前来购买毒品的吸毒人员李某,后将邓某东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查获可疑毒品4包、手机3部、毒资人民币650元及微型电子秤等物。经鉴定,从邓某东家中查获的4包可疑毒品净重40.12克,均含海洛因成分。
另查明,被告人邓某东被抓获当天因患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期满后未主动归案并逃跑,后于2014年12月4日被再次抓获。
紫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东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贩卖毒品海洛因超过40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日前,紫金县法院审结该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邓某东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