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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官见到了官

时间: 2015-08-19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告官见到了官

龙川县法院审理首例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民告官”案件  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

 

2015-08-19 来源:南方法治报06版头条新闻(综合新闻)

 

 南方法治报讯 730日上午,河源市龙川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骆某诉被告龙川县公安局、第三人袁某行政撤销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龙川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局长赖伟忠出庭应诉,这是该县首例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民告官行政案件。

 原告诉称,2013811黄昏,他遭到第三人袁某等人殴打,报警请求被告处理。被告于20141124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不服,向龙川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龙川县政府于2015315作出复议决定,维持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认为,被告龙川县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治安处罚法》,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该决定书,并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新修订后于今年51日实施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这是为解决行政诉讼过程中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现象而确立的一项新制度,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又能进一步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