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规范审理,提高透明度
减刑假释案裁判文书100%上网
2015-10-23 河源日报03版头条新闻(社会民生)
河源日报讯 昨日,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据悉,2014年7月以来,河源中院共审结减刑案件3270件、假释案件12件,案件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
自去年1月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实施以来,市中院以规范审理为重点,以司法公开为手段,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进一步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特别是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程序和适用条件,认真实行裁前公示、公开开庭、裁后公示、文书上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代表旁听庭审等司法公开新举措,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更加规范、公开和透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审理过程中,市中院对以下七类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开庭审理:属于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犯罪”的;因服刑人员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检察院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内收到投诉意见的;假释案件。
另外,在统一裁判尺度上,市中院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和有关文件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适用的主要标准、幅度、间隔时间、财产刑履行以及职务犯罪的审理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2014年7月以来,市中院共审结减刑案件3270件、假释案件12件。减刑案件中,普通刑事犯罪类3146件,“三类犯罪”类124件,其中,职务犯罪类80件、金融犯罪类19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类25件。案件裁判文书除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之外,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布,上网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