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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不悔改 男子盗窃二进宫

时间: 2016-08-17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个月的额某,于今年刑满释放。本应洗心革面的他却不思悔改,在紫金县蓝塘镇盗窃摩托车时被当场抓获,重新回到牢狱。

  额某于今年426日刑满释放,没过几天他又犯事了。5714时许,额某步行至紫金县蓝塘镇茜坑村一山脚下,趁四周无人之机,盗窃被害人侯某停放于路边的一部豪进牌125C男装二轮摩托车。在行窃中,因其无法顺利启动摩托车且听到附近有人说话而惧怕被发现,便逃离现场,随后被车主及群众抓获。经鉴定,该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900元。

  紫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由于被告人额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盗窃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且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额某犯盗窃罪,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