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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征婚背后的投资骗局 法官提醒:切勿轻信过高收益 选择正规交易平台

时间: 2016-11-01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金属投资行业暗箱操作欺骗投资者现象十分严重,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受害人警惕性低的弱点实施诈骗犯罪。近日,连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在网上建立虚拟贵金属交易平台进行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叶某甲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
   
案情回放  
   
叶某甲在20161月份通过叶某乙认识了叶某丙,叶某乙就介绍其同叶某丙进行诈骗活动。叶某甲在淘宝上以1.5元购买了一个名为“周某某”的身份信息,并利用这个身份信息在珍爱网上注册账号,同时发布了征婚信息,待有人对发布的征婚信息留言后,叶某甲便使用一个北京市移动公司的电话号码与对方联系。一开始被告人叶某甲以征婚的名义联系上住在北京的网友“阿梅”(化名),然后就开始聊天。
   
在获得阿梅好感后,叶某甲以出差没空为由,要她帮忙管理虚拟贵金属生意,并给了阿梅一个在网上虚拟的可操控的购买贵金属平台账号及密码。该账号内有资金20多万元,并嘱咐阿梅一定要听从“刘老师”的话买进卖出。
   
但是,账号内的20多万元只是个虚拟的数据,在阿梅帮忙“管理”期间,叶某丙操作虚拟平台使账户上买进的贵金属价格上涨,让阿梅觉得有利可图。然后,“刘老师”跟阿梅单线联系,在其鼓动下,阿梅也开了一个账户炒卖贵金属。开始一段时间,阿梅的账户一直有盈利,且高达31万元。后来,阿梅的四个朋友得知她在做贵金属生意并有盈利后,也开户投入大额资金。但这个时候,叶某丙通过后台操控,让包括阿梅等5人的资金显示亏损假象。到案发时,被告人叶某甲伙同叶某丙、谭某甲(刘老师)以此种手段共骗取阿梅等5195万元。
     
法院审判 
     
连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甲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通过引诱被害人投资虚假贵金属交易平台,进而诈骗被害人财物1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该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叶某甲所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次要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是从犯的意见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叶某甲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骗子在行骗过程中还是有很多漏洞和破绽的,受害人只要稍加留心,提高警惕,就能从中发现问题。广大群众切勿相信非正规交易平台,切勿轻信过高收益,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交易平台。 

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