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婚姻为名义,欲将智障妇女卖到东莞与人为“妻”,名为牵线搭桥,实为贩卖人口牟取不义之财。近日,紫金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拐卖妇女案。
假扮娘家人拐走智障妇女,计划未成就被抓
刘某曾在东莞市虎门镇一家服装厂上班,经常去梁某家的小店打麻将,梁某有智障儿子阿强(化名)一直未婚。2015年年底的一天,刘某在梁某家打麻将时,跟阿强提议介绍老婆给他,其同意后,刘某便计划将先前物色好的家住紫金的二级智力残疾人——阿花(化名)骗到东莞,介绍给阿强,以便从中牟取利益。
今年4月26日中午,刘某独自驾驶一辆男装摩托车来到紫金县某村民小组阿花家中,自称是阿花的娘家人,以阿花的奶奶病重为借口,将阿花骗走。到达虎门后,刘某带着阿花在一家廉价的旅店落脚后,便多次去梁某家的小店找阿强,但都未见到。4月30日中午,刘某和阿花在虎门某公园内休息时,因被阿花家属及时发现并报警,公安民警来到现场核实两人身份后,当场抓获刘某,将阿花成功解救。
犯罪未遂罪难逃,最终获刑并被处罚金
紫金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鉴于刘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