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紫金法院成功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春节前,为了最大限度维护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申请执行人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1月16日至1月23日,河源市紫金县人民法院在全县范围开展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执行追索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通过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紫金法院成功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精准打击一批“老赖”,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截至1月22日,该法院共出动警车16辆次,人员80人次,16名被执行人被拘传到法院,10名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案款,4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达到48.18万元,司法拘留7人。
周密部署
执行前做好充分准备
据悉,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前,该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周密部署、统一筹划,筛选涉民生重点案件75件,并全部落实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银行存款情况、房产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法及时调查、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共查扣和冻结被执行款项140万元。执行法官对各自负责的案件进行调查摸底,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书,分门别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和执行路线。针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该法院与法警大队充分沟通,稳妥制定采取司法拘留手段的应急措施,配备足够的法警辅助执行工作。
穷尽措施
深入12个乡镇传唤“老赖”
1月16日上午,该法院执行干警冒着严寒来到中坝、龙窝、南岭等12个乡镇的偏远农村,采取笨办法蹲守、巧办法查找,千方百计将东躲西藏的“老赖”传唤到位,思想工作做到位,各种执行措施落实到位。
在执行过程中,为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主动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匆匆解决午饭后便继续执行行动。由于很多当事人都在偏远农村,山路不好走,1月18日的执行过程中车辆还爆了胎,“一路颠簸后,干警们都很疲惫,而且汽车还爆了胎,但是只要能抓到‘老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是值得的。”面对这些情况,紫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锐光如是说。
1月20日,在凤安镇觉民村的执行工作中,执行干警顺利地找到“老赖”雷某甲。2016年6月,雷某甲等人殴打曾某致其九级伤残。2016年8月,紫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雷某甲赔偿曾某3.8万元,但雷某甲一直没有履行赔偿责任。
雷父雷某乙听闻儿子被抓后百般阻挠,并开车拦截执行车辆。执行干警多次劝说无效后,果断采取强制措施。面对这些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该法院严肃执法,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将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决心与态势。
高压打击
7名“老赖”拘留所里过年
被告张某借原告廖某73000元,1999年1月,该法院原中坝法庭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张某限期还清本金和利息。该法院经过多次执行和传唤当事人协商,张某于2014年底偿还本息65434元,至此仍欠本息合计14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该案承办人员多次更换,申请人从2002年起不断上访并申请国家赔偿。该法院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将该案作为重点,在对该案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研究后,制定可行的措施,反复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明确告知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在该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劝说下,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最终于2017年1月19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张某于当天偿还61200元,剩余款项于2017年6月30日前还清。最终,这桩历时18年的“骨头案”圆满执结。
截至1月22日,该法院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达到48.18万元,11名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后可以安心的过年,而7名拒不还款的“老赖”则被司法拘留。“之所以选择在年前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因为一旦拒不履行就要在拘留所里过年,这能促使一部分‘老赖’达成执行。”紫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伟鸿介绍,面对那些拒不还款的“老赖”,该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这也就意味着那7名被依法拘留的“老赖”今年只能在拘留所中度过春节。
近年来,该法院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执行理念,加强失信惩戒措施的运用。据了解,该法院2016年共执结各类案件819件,结案标的额2.39亿元,全年共将362名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362名被执行人依法限制高消费,依法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10人次,对20名被执行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将2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老赖”形成高压打击态势,有效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