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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潜入祠堂盗窃文物被抓后获刑

时间: 2017-03-27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财迷心窍,胡某和陈某将黑手伸向了祠堂,盗取属于文物的木雕窗片。不料作案时被群众发现,终究难逃法网。近日,紫金县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两名被告人犯盗窃罪双双获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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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日中午,胡某雇请陈某驾驶小型面包车从惠州市小金口行驶至紫金县某镇实施盗窃。胡某、陈某先在该镇的某祠堂盗走2件木雕彩绘团鹤纹窗片,接着,胡某又指示陈某在另一个村的路边停车,由其独自前往祠堂盗窃一件木雕彩绘“喜鹊登梅”窗片及一件花鸟建筑构件花片,正实施盗窃时被附近群众当场抓获。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涉案被盗物品均属于文物,其中两件木雕彩绘团鹤纹窗片价值人民币8000元至10000元,一件木雕彩绘“喜鹊登梅”窗片价值人民币1800元至2000元,一件花鸟建筑构件花片价值人民币800元至1000元。
   
紫金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胡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陈某受雇请参与作案,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在作案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均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如下:被告人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