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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私吞母亲与妹妹的补偿款 东源县法院:3次传唤当事人,情法相融化解执行难

时间: 2017-03-29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男子私吞母亲与妹妹的补偿款

东源县法院:3次传唤当事人,情法相融化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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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日报讯 记者 刘烨华 “请求法院给我机会!”被执行人潘某面露悔色,诚恳地向执行法官反省自己的错误。这已是他第三次被传唤到东源县法院执行局,与前两次不同的是,这次是由其女婿黄某陪同前来,而且一改往日的蛮横态度。
   
事情源于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执行案件,两名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潘某分别是母子和兄妹关系。潘某在20162月领取了全家的土地补偿款后,私吞了属于母亲与妹妹的份额。
   
母亲与妹妹将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补偿款,无奈潘某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两人只好向东源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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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日,受理该案的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潘某,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潘某在申报财产表中所有的财产项目中都填上了“无”,一副“你奈我何”的不屑姿态。经过核实,发现潘某名下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他领取的共17万多元的征地补偿款究竟去了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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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执行法官再次将潘某传唤到法院,面对法官的追问,潘某依旧百般抵赖,还多番言辞顶撞,极不配合。虽然经历了两次传唤执行未果,但该案执行法官毫不气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通过走访村民发现潘某极有可能将财产转移到了其搞矿山开采的女婿黄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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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执行法官又将潘某传唤到法院,并联系了其女婿黄某一同前来,一方面动之以情,劝其要体恤妹妹独自赡养耄耋老母的不易;一方面慑之以法,向他们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承担生活、工作各方面受限甚至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其女婿黄某很快就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加入了与法官一起劝说潘某的行列。潘某在权衡利与弊之后,最终回归到尊重法律、自觉履行上来,并且将其女婿承诺的3个月期限,主动改成了当天直接交齐全部的履行款4万多元。
   
当事人恶意逃避,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已成为社会的顽疾。东源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潘某一案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今年将保持严惩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