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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上失信人名单 法院出招为农民工讨薪6万元

时间: 2017-04-05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前,在源城区法院执行局的门口,农民工马某和爱人一起,为该局的工作人员送上了一面锦旗。而这面看似简单的锦旗背后,却包含着他多年讨薪的苦辣酸甜和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不懈的努力。

2011 8 月,马某与李某就市区一住宅区两栋别墅的木工工程签订包工合同,约定了承包面积、承包价款等相关事宜后,马某带着几个老乡开始施工,并按时完成了此工程。李某分多次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后,约定剩下的5 万多元在2013 年春节后支付。万万没想到的是,李某竟在结算单上伪造马某的签名,声称马某已经领取了全部工资,被蒙在鼓里的工友们都误会马某独吞了这笔钱。无奈的马某只好将李某起诉至法院。2014 7 月,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决李某应偿还其工程款及相关利息、诉讼费用等共计6 万余元。到期后,李某并未履行判决内容,马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发现被告李某的银行账户上并没有钱,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因为所欠数额不算太大,且处理房产的时间周期较长,经过综合考虑,执行员将李某列入全国失信名单,直接限制李某的出行及贷款行为。期间,执行员密切关注李某的银行账户情况,坚持不定期进行查询,终于在一次李某与他人进行交易的间隙查询到账户汇入6 万元,执行员及书记员立即采取扣划措施,将该6 万元扣划至法院账户,并及时安排马某到法院领取款项。

马某对于源城区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在讨薪过程中所做的一切努力,表示非常感动,并特地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马某告诉记者:“这是还我一个清白,工友们知道我没拿那个钱,我心里是很高兴的。”事后,执行员也对被执行人李某做好了相关的安抚工作,及时解除了对他的全国失信名单设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来源:河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