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朋友有难,本应鼎力相助,但是有些忙却是万万不能帮的,紫金男子张某在朋友郑某交通肇事后,仗义替其“顶包”,最终被民警识破。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 年,缓刑2年。
2016 年5 月1 日凌晨3 时许,郑某(另案处理)驾驶小轿车在紫金县城某路段与江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江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赶到现场,谎称其是肇事司机,向公安交警部门作虚假陈述,包庇郑某。当天17 时许,公安民警识破张某“ 顶包” 伎俩,郑某亦主动投案,张某也于2016 年9 月21 日主动向公安部门投案。紫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他人犯罪而为其作虚假供述予以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 年,缓刑2年。
来源:河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