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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晚报:想换好手机便抢夺 两男获刑并处罚金

时间: 2014-11-14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想换好手机便抢夺 两男获刑并处罚金

 

来源:2014-09-22 河源晚报A4

 

本报讯 无业男子杨某想换一部好手机,但迫于囊中羞涩遂心生歹念,与另一无业男子梁某到手机店抢夺手机。日前,紫金县法院审结了该 起抢夺案,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 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 元,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 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紫金法院审理查明,3 28 12 时许,被告人杨某、梁某经事先商量,由梁某驾驶摩托车搭载杨某从紫金县城窜到九和镇、瓦溪镇寻找作案目标,当行至瓦溪圩镇通讯 特约代理点时,两人进入该店内以购买手机为由,叫店主拿手机给其挑选,后趁店主不备之机,由杨某动手抢走一部OPPO 牌手机,得手后由梁某驾驶摩托车搭载杨某往紫金县城方向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