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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法院:用老百姓的“法” 平老百姓的“事”

时间: 2022-03-11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311日 星期五 河源日报2版时政要闻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近日,紫金县法院立足法院工作职能,积极探索实施符合基层的特色调解工作法,运用“法院+五老一贤”新型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

  据了解,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一对夫妻,男方为聋哑残疾人。两人于20152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夫妻双方因生活琐事无法沟通而渐生嫌隙,原告向紫金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考虑到案件调解的困难性与特殊性,紫金县法院柏埔法庭结合案件实际,运用“法院+五老一贤”调解法,邀请当地村委老干部出面调解。老干部通过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首先让双方平复心情,随之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说情讲理,提高了沟通调解的效率,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离婚。与此同时,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到场参与协调,让双方父母作为其“代言人”,将相关调解内容通过手语翻译,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五老一贤”由老族长、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老退伍军人和外出乡贤组成调解队伍库,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五老一贤”具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群众优势,充分利用好这张“社会网”,发挥好矛盾纠纷调处的助推、润滑和“临门一脚”作用,法院调解工作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接下来,紫金县法院将充分发挥“五老一贤”多元调解力量,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缓解法庭“案多人少”的矛盾。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诉源治理,推动基层法庭与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接,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维稳目标,打造新时代法院“枫桥经验”的“紫金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