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全面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
同监室服刑人员出庭作证
来源:2022-7-1 河源日报03版
本报讯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史某等4名罪犯减刑案件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中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通知同监室服刑人员出庭作证,邀请妇联代表参加旁听。
庭审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远程视频与河源监狱连线,依法对4名罪犯的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庭严格按照实质化审理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听取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的意见,全面审查罪犯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及罪犯原判罪行、主观恶性、财产刑判项的履行情况,同时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重点围绕罪犯的劳动表现、思想教育、遵守监规纪律等情况,分别向证人进行询问。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庭审,同监室服刑人员出庭作证,这个环节能更加客观、全面地了解罪犯的改造情况。”参加旁听的妇联代表说。
证人出庭为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提供了更为全面的证据支撑,是强化案件实质化审理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强化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对证人选取范围、标准,同监室罪犯证人作证后的保障措施等作出了研究和部署,确保证人的选取公平公正、证人能够如实陈述。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的沟通协作,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公正、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