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1日 来源:河源日报04版(综合新闻)
○本报讯 “这些钱是神的,用了会被神责备,你们要掏钱赎罪。”被害人出于恐惧回家拿来5000元交给犯罪团伙,广西籍男子廖×等人骗取钱后,没等被害人缓过神来就逃离了现场。
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廖×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4年7月28日上午,广西籍男子廖×伙同外号叫“亚”、“蛇佬”的人(均在逃)经事先商量后,来到紫金县九和镇,见只有杜×一人在该镇卫生院门口,“亚”故意掉下钱包,廖×与“蛇佬”立即上前拾起,当着杜×的面翻看钱包里的钱,并示意杜×不要声张,说要共同分了这些钱,以此用摩托车将杜×载至一偏僻山边正在分钱时,“亚”随即赶到,便说“这些钱是神的,用了会被神责备,你们要掏出身上的钱赎罪”,并假装施法,廖×与“蛇佬”佯装出痛苦难受,在交了钱之后才得以解除痛苦的样子。杜×见状,出于恐惧,遂回家拿来5000元交给“亚”后,廖×及其同案人便逃离现场。
2014年8月29日上午,廖×伙同上述同案人在九和中学背后,采用同样手段诈骗廖×乙时,被群众发现报警而抓获。
紫金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鉴于被告人廖×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办案法官提醒,装神弄鬼诈骗钱财一般以团伙作案,他们主要是抓住了人的贪欲和迷信心理,市民不要贪不劳而获的钱财,同时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法事”,谨防这种装神弄鬼“施法消灾”的骗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