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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3日河源日报第4版专版:我市法院2013年工作纪实

时间: 2014-11-14 来源: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为民献真情 公正司法树形象

——我市法院2013年工作纪实

阅读提示:2013年,全市法院积极推进审判执行、司法公开、廉政建设、文化建设、能力建设、信访化解等六项重点工作,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广东绿谷”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图为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忠友到市中院调研指导工作。                         图为市委副书记、市长彭建文到市中院调研指导工作。

 

   20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赛公开、赛质量、赛成效,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进步,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中院研究室、“集体一等功”市中院法警支队等一批先进典型。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022件,办结12375件,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6.9%和5.7%;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76%,同比增长0.08个百分点;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率1.17%,同比下降1.34个百分点,呈现出审判质量明显提高、审判效率继续上升、审判效果明显向好。

 

提升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

2013年,我市法院继续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三评查工作,全年共组织案件评查1432件、庭审评查62场、抽查裁判文书1611份,有效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从而促进司法公正。

三评查工作中,我市法院打开法院大门搞评查,并欢迎社会各届挑我们将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社会公众更深入地参与案件评查活动,自觉接受公众的意见与监督。从领导干部到普通法官,人人都要纳入评查范围,使每名法官通过切身参与得到训练和提高。市中院院长肖文浩表示。

在推进庭审评查活动中,市中院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高校师生等参与庭审评查和打分。据了解,在每一次评查结束后,评审专家组都要召开点评分析会,通报评查中发现的优缺点,将学习、点评、整改贯穿于评查活动始终,每评查一个案件都要开出诊断书写明整改处方,限定完成时间表

三评查已经成为我市法院统一办案思路、提高案件质量、推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指挥棒。

2013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203件,判处罪犯1634人;其中,市中院审结137件,判处罪犯192人。突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案件369件,判处罪犯520人;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渎职案件36件,判处罪犯48人。全年共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7人,占11.13%。稳妥办结了紫金金百福珠宝抢劫案、河源地区历年来冰毒数量最大的贩卖毒品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未发现重大冤案错案,尤其是死刑案件的审理比较平稳,死刑案件的维持率、核准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法官下基层提升司法公信力

原以为下这么大雨你们不会来了,真难为你们了……”当紫金县人民法院柏埔人民法庭的法官冒着暴雨把调解书送达源城区源南镇白田村的庄某时,庄某握住法官的手,有点激动地说。

庄某激动的不只是他被拖欠了3年多的1万多元材料款经法官调解后,对方已经还了一半。更让他激动的是,为了他这么小的案件,法官三次进村实地核查案情,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促成相互谅解,继续保持合作关系。而且,法官还按照最后一次调解时约定的201394日这天,冒雨准时前来送达法律文书。

20124月,市中院党组启动一种新型的司法便民利民活动——“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把人民法院涉及基层、涉及农村群众的司法服务,如诉前联调、信访化解、巡回审判、预约立案、裁判文书送达等,通过这个载体进行服务打包,送到基层、送到农村、送到工厂,用法官的多跑腿换取当事人的少诉累,使边远山村享受与城市市区一样的司法服务。我市法官们走出法庭,深入社区工厂,深入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巡回立案、调解、审判,减少群众诉累,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村头院落、田间地头。

2013年下半年的一次统计,从开展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以来,全市法院累计派出法官下基层850人次,走访172个村民小组1000多农户,巡回开庭55次,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30件(达成调解协议197件),息诉罢访101件,帮助农村群众立案62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330人次,取得了司法服务集约化的效益,得到了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更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

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让法官从审判席上走下来,走进基层乡村、融入群众,司法作风变神秘为透明,化解纠纷变被动为主动,是山区法院参与平安河源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生动实践。

开通执行绿色通道赢得民心

法律的诚信靠执行来体现,法律的尊严靠执行来维护,我市法院力破执行难,开通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的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赢得民心。

201311月底,6旬老人邹某将一面执法为民匡扶正义,铁面无私当代青天的锦旗送到源城区人民法院,以表谢意。 2008年初,邹某与蔡某开办的公司订立店铺认购协议,购买了位于市高新区某市场4个铺位。邹某按约定付清购房款后,蔡某公司不但逾期未履行办理房地产权转移手续,还将包括4个铺位在内的多处房产抵押给宋某,作为借款担保。邹某获悉后,于20113月将蔡某公司诉至源城区法院,并申请查封了上述房产。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蔡某公司同意在20111231前办出邹某名下的房地产权证。为确保及时履行,协议还规定逾期办证时,则以已交购房款总额从所交房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付利息给邹某。铺面经申请解封后不久,因蔡某公司与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深圳一法院对4个铺位再度进行查封。见蔡某公司迟迟未能履行协议,邹某便向源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源城区法院为邹某开通老年人诉讼绿色通道,安排执行骨干优先执行,办案人员最终巧执行促成和解。

据了解,2013年全市法院共办结执行案件1844件,执结标的金额6.01亿元。全面实施主动执行、清理执行积案、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对被执行财产的查控能力,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实际执行率和实际到位率分别为85.41%68.5%。加强执行和解工作,强化执行信访办理,开通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全年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554件。

对话:

依法办好每一个案件

——访市中级法院院长肖文浩

公信力之于司法,犹如信仰之于法律。我市法院在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有哪些举措?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文浩。

记者: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请问您如何理解司法公信力,我市法院又如何去提高司法公信力?

肖文浩:只有实实在在地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民众才会信服司法裁判,信赖人民法院,司法才有公信力可言。提高司法公信力,首先就要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办好每一个案件,尤其要确保把每一个刑事案件办成铁证铁案、彰显正义。针对我市因家庭、邻里关系导致的犯罪案件占较大比例的实际,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体现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在依法定罪量刑进行惩罚的同时,力促被告人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为日后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记者:审判权最终落实到每名法官个体上,我市法院在法官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如何确保公正?

肖文浩:突出办案责任,健全法官管理。必须适用合议制的案件,每个合议庭成员之间要发挥相互监督的作用,勇于独立思考、坚持自己确信正确的意见。对于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会前先经已成立的审判业务专家组进行研判,发挥瑕疵过滤、质量把关的作用。

培养法官自信,深化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及法官自信的表现,办案过程、证据理由、裁判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法官严格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树立公正司法形象。要以更加开放的思想去认同司法公开,以更加真诚、包容的心态去接受来自社会各方的监督,真正做到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依法应当公开和适宜公开的都要公开。

记者:在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方面,我市法院采取了哪些举措?

肖文浩:没有廉洁这块基石,司法公信荡然无存。我市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廉政作风建设方面,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廉洁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十个不准”,在全市法院系统扎实开展“规章制度抓落实、办案程序严规范、办案纪律大教育”三项活动,坚决反对“四风”,打造一支过硬的法院队伍。

我市法院还创新开展了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向上级法院党组三述(述德述职述廉)活动,加大了对基层法院一把手的组织监督和民主评议,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同时,强化忧患意识,由院领导带队,每季度对基层法院和市中院部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突击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纠正了个别干警的慵、懒、散等问题,切实提升了河源法院和法官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