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刑满释放后又连续作案
数罪并罚获刑6年
2015-12-24 来源:河源日报04版(社会民生)

本报讯 90后男子先是因盗窃入狱8个月,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竟又在市区进行抢劫和抢夺,最终再次换来6年的牢狱生活。
2天连续作案再落法网
3月22日晚上19时许,伍某以手提电脑作为抵押向曹某借了现金1000元。次日晚上22时许,伍某打电话给曹某要求归还1000元钱并赎回手提电脑,双方约好在源城区龙尾坝路某餐厅交换。见面后,伍某先要求检查手提电脑后再还钱,后曹某将手提电脑交给伍某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伍某突然掏出辣椒水喷向曹某,致使曹某放开包带用双手捂住脸,伍某趁机将手提电脑抢走并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3月23日下午17时许,伍某来到源城区旺源路一小巷,见艾某手握着包(包内有价值1900元的手机一部、现金300元、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经过此处,便尾随艾某来到其出租屋楼下,趁艾某持钥匙开门之机,抢走艾某的手提包后逃离现场。事后,伍某将该手机以600元的价格卖出。3月25日,公安民警将伍某抓获归案。
属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源城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从重对伍某予以处罚,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伍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合计总刑期6年4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伍某不服,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日前,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