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法院:司法救助暖民心
2014-1-29 河源日报第2版(综合新闻)

今年1月以来,连平县法院为10名符合条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
据了解,连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司法救助,2012年起每年由县财政拨付30万元作为法院司法救助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为帮助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同时,连平县法院出台《司法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司法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管理部门等;制作司法救助流程材料告知书,告知相应权利、义务,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法院即时审核、即时上报、即时审批,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确保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
“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帮我渡难关,衷心感谢党和人民法院!”日前,申请执行人巫某从连平县法院领取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道出心声。
连平县法院还通过及时缓、减、免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诉讼之门不难进。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抚育、抚养、赡养、劳动报酬、抚恤、医疗、工伤事故等案件,该院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力度,缓、减、免比例达到了90%以上。